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加急文件:关于做好《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
该通知对去年末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执行进一步作出了解释。
文件太深奥了
小编来简单翻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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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总的意思就是告诉大家,
无论国内还是跨境,
央妈要对资金流动加强监管了!
就像房地产被限购一样,
外汇也是限购的!
那么
监管措施有哪些?
检测标准是什么?
具体增加了哪些内容?
请跟小编一起来看下
新政重要变动内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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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央行的管理办法中,出了一个杀手锏:
《管理办法》规定,对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钞购买美元现钞,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原来20万人民币才算大额交易进行报备,现在变成5万现金交易就要上报了!按照现在汇率计算,不到1万美金。
换句话说,原来你买块奢侈品的表需要报备,现在你随便买个什么名牌服装恐怕都要报备了。而只要是报备就有了主动管理的能力,人家可以批也可以不批。这就要看你的理由是否充分,正常的消费,比如买表买包应该问题不大,旅游留学也都是正常需求,但如果你想海外买房,或者想换汇出去投资?甚至什么都不干单纯的想把外汇换出去,这恐怕就很难了。
还记得此前关于球员天价薪水的新闻吗!
大号“侠客岛”在相关文章中举过例子:“一些国内的俱乐部为了避开国内的外汇管制,在给这些球员支付薪水时,经常会先把钱打到球员所在国从商的中国企业户头,再由这些企业转移支付给球员。而像有的省份,以前一年往外流的外汇没多少,但是在成立中超足球俱乐部、并且大手笔收购国外球员之后,单个俱乐部就能用掉该省接近八成的外汇额度。”外援薪水的支付方式就是钻了外汇管制的漏洞,同时利用阴阳合同、海外分公司支付等多种形式躲避了45%的所得税。
现在监管越来越严,政策越来越完善,想要利用大额现金交易、想到利用外汇漏洞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行为,现在!根本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