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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大型企业,每年的发票用量很大,税务机关对公司领用发票实行验旧售新的方式,公司库存发票存根联很多,但又不敢轻易销毁,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销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遇到上述情况时,除了对正在开据的发票应按规定保管外,对所用完的发票也仍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保管,尤其是涉及销毁发票存根时应主
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期间内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金融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项目备用金应按各项目半个月使用现金预算额度在其内部账户中最高限额内控制支取,且每次支取最高限额和项目总规模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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