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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3月1日起,新的公司法实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实行认缴制。股东根据章程约定时间自行安排注册资金,并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官网上登记相关内容(工商公示)。
以前的公司法注册资金要求在2年内缴足,并要出具验资报告。现在认缴制后,普通的公司验资报告就不再是强制要求了。
但特殊公司,比如保险业,银行业等还是有实缴注册资金和验资的要求的,毕竟他们属于特殊行业,如果没有实缴资金的要求,比如银行,那么怎么保证我们老板姓的钱存在银行的基本保证呢。
所以大家应该对注册资金有个基本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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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 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 的企业。
直系亲属的可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职工福利费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认缴的资金的实际出资期限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责任?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这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因此,公司章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约定内容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同时,因在工商登记过程中,已将公司章程提交给工商登记部门并可供他人查阅,因此,公司章程中出资期限约定内容不但对公司以及股东具有约束力,而且对作为案外人的债权人具有抗辩效力。
公司股东之间变更,出资比例也变更了,但是注册资本没有改变,还要在出具验资报告吗?
您好,不用出具验资报告,按照工商要求准备相关文件,递交工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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