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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里有的部门会经常出差,那么对企业员工会进行补助,这些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的,那么你知道出差补助计入什么科目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以供大家参考,想要学习和了解的小伙伴快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出差补助应该计入哪个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差旅费津贴,构成差旅费,按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的性质及用途:
车间管理人员计入“制造费用”;
企业管理部门人员出差计入“管理费用”;
销售部们人员出差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根据税法的规定:
1、自然人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不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准予在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扣除。但是,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而纳税人不能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的,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题中情况可将差旅费津贴作为差旅费一部分,按规定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科目,同时,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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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服务费,纳税人也要注意及时取得扣除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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