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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不管企业实际发生了多少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时候,是以上述两个计算数字的下限来核算的。
举例
例如企业产生收入1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6,000元。
按照上述规定,6,000*60%=3,600元。
如果按照销售收入的5‰计算,100万*5‰=5,000。
两者取低者,即税前可以列支3,600元。
其余的业务招待费6,000-3,600元=2,400元,调增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利润(对会计利润无影响)。
这个只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依据,平时会计处理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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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在制定任何经济支撑的过程当中,就必须要考虑到每一个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条件,是否可以真正的发挥每一个政策的价值和意义,就需要掌握各个方面的市场信息,完成了一个很好的调整和优化,对于每一个经济管理部门来说,就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何才可以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掌握了更多的市场信息,加强了,对于每一个环节的管理可以实现一个更加专业的城市现代化建设工作,提升了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海东税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同之日。 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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