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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聘任退休人员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回答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文件规定:“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如果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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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资金流向风险监控平台,可以从税务系统内外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强税务系统内部的协作,扩大协查范围,对承兑汇票、特定资金流向的查询,可委托银行账户开户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作取证,提高取证效率,降低取证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银保监会、各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建立银行查询协作平台。对企业账户中多进多出、循环转账、集中大额支付等有明显资金回流特征的业务往来进行风险预警,在实现对可疑资金流向坐地查询的基础上,把通过资金回流伪造支付记录这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手段遏制在萌芽阶段。除此之外,在检查过程中,当面对类似疑难案件时,检查人员一定要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和穷追不舍的勇气,不放过蛛丝马迹,追查到底。
在职场中,我们经常遇到劳务派遣的情况,劳务派遣也被称为劳务外包,是指将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完成。外包后,管理者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劳务外包管理规范,提高了用工安全;成本低廉,提高了企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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