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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与立合同的双方类型无关,取决于合同内容。例如,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合同双方须分别缴纳万分之三;商务咨询合同,无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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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重组中涉及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视为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并入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也需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达账项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款记账,银行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2)企业已付款记账,银行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3)银行已收款记账,企业未收款未记账的款项; (4)银行已付款记账,企业未付款未记账的款项。
身份证需要用两次,一次是工商核名的时候,一次是银行开户,每次5个工作日。注册办理完成后,签三方协议的时候还需要用到一次,3个工作日。
委托研发情形下,考虑到涉及商业秘密等原因,财税〔2015〕119号规定,除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进一步明确,委托方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委托方发生费用的80%计算加计扣除。同时特别强调,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计算税前加计扣除。 为有利于鼓励我
企业4月份预缴第1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由于度汇算清缴工作还没有结束,怎么判定企业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4月份预缴第1季度所得税时,由于上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依据企业上上年度汇算清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进行判断。
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所述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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