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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条消息让投资圈的大佬们对未来开始忧心忡忡,今后私募适应税率最高或达35%!让整个创投行业一时之间笼罩在阴影之下,甚至有创投企业旗下的基金接到通知,需要补缴过去多年的所得税,数额最高达到上亿!
那么在这之前创投圈的大佬们过得是怎样的日子?
在此之前创投圈们的大佬都会抱团取暖,成立合资企业。在任何时代鼓励投资,让钱活起来,都是国家和政府的首要任务,所以国内有些地方政府他们学习了合伙企业的穿透的文件精神,出文明确合伙企业的利润可以分项目进行穿透,所谓穿透就是先分红再缴税,根据合伙人的类型选择税种和税率,投资人适用于个人投资的20%的税率。
http://www.bjjrj.gov.cn/bjszcfg/c19-a54.html 北京地方文 支持20%
http://www.bh.gov.cn/fgw/contents/927/89227.html政发[2009]45号 天津地方文 支持20%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72&flag=1 2001 第84号文 支持20%
宁波政府回答问题,表示支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进行征税。
我们用数字说话,比如假设一家有限合伙基金共有5位个人LP,且出资比例相同,均为20%,收益为1000万元的时候,每个人分红得到200万元,按照地方政府发文规定,他们仅仅需要缴纳20%的税款,缴纳额度仅为40万。
但是在昨天的在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上,有一个回答让投资圈的大佬感到绝望。
截图源自文字直播
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投资圈们的大佬的投资收益要缴纳35%的所得税了。
数据统计,参与私募投资的个人LP均为高净值人群,很多机构起投点在300万甚至500万,项目成功的收入是远远大于10万元的,所以投资圈无论大佬还是新贵都是无法避免这35%的高税率纳税。
众多投资圈人士均表示:如果税率变成35%,那么投资圈将是一片死海。
在哀鸿遍野的时候,捷税宝的税务专家们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今后国家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合伙企业进行穿透。
原因一:合伙企业不能对投资收益进行穿透,那么合伙企业本身存在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本身对金融体系会带来大幅度的负面影响,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原因二:国家是不会做丢了西瓜捡芝麻的事情,投资收益20%的税收收入是一定比35%的要低,但是20%的政策是对投资的一种激励政策,让资本涌入市场,带来的经济效益是远远大于多征收的税务收入的。
原因三:我们看一下国家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法律条文上相关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权收益(即分红、股息红利,股权未出售,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属于其他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根据国税函[20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收益(股权出售,属于生产经营所得),按“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国税发[201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在第二条进行了相关的修改,是直接按照20%进行征收,并且实行多年,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国家上的默许。在这次事件发生如此大的发酵,国家层面也应得到反馈,国家是会做出相关的修改,并支持穿透。
关于是否征收35%的股权转让、投资收益所得税的争论,我们应到对国家保持信任,国家会出台相关细则,让投资市场不会进入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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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的利息支出中列支了B银行、C信托、D企业(非金融企业)三种利息,利率分别为8%、12%、11%。现税务局提出A公司付给D企业的利息(或资金占用费)属于企业间借款,利率不可高于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不可高于B银行的利率8%。A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仅可以扣除支付给D企业的部分利息(8%部分),超过的部分(3%部分)需要调整,并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利息参考的对象应为金融企业,而不是银行《中华
建立资金流向风险监控平台,可以从税务系统内外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强税务系统内部的协作,扩大协查范围,对承兑汇票、特定资金流向的查询,可委托银行账户开户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作取证,提高取证效率,降低取证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银保监会、各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建立银行查询协作平台。对企业账户中多进多出、循环转账、集中大额支付等有明显资金回流特征的业务往来进行风险预警,在实现对可疑资金流向坐地查询的基础上,把通过资金回流伪造支付记录这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手段遏制在萌芽阶段。除此之外,在检查过程中,当面对类似疑难案件时,检查人员一定要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和穷追不舍的勇气,不放过蛛丝马迹,追查到底。
"根据规定,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设置办税员;纳税单位根据需要,可设置1名或2-3名办税员。 而办税员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申请涉税事项等各类业务时,必须出示办税员联系卡才能办理。 "
票据要分记账资料还是报税资料。如果是报税资料,遗漏提供或者提供错误,则很有可能导致纳税申报错误。 如果是记账资料遗漏,可以在下月账务资料中补给。做进下个月账里。
对于历史亏损,税法规定可以弥补亏算5年。 比如去年亏损10万,今年盈利5万,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超过5年的亏损,比如公司成立10年了,前8年都在亏损,今年盈利了,只能弥补第三年到第五年的亏损。刚开始2年的亏损就没有用了。可以简单理解,税务局可容忍弥补的企业的亏损年度是5年。
理论上是要的,但愿登记表在到2018年3月31日有效,在此期间若有相关变更,办理后直接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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