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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厦门市调节房屋交易记税成交价,新的现行政策新的计算方法。那麼,厦门市不动产房产买卖增值税怎样计算?捷税宝网编将在下文为大伙儿解释。
1、个人转让房屋增值税
本人(包含个体户和普通合伙人,相同)出让其选购的房屋,依照下列要求交纳增值税:
本人将选购不够2年的房屋对外开放市场销售的,依照5%的增值税率全额的交纳增值税,以获得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总额,依照5%的增值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本人将选购2年左右(含2年)的房屋对外开放市场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获得的不动产房产,包含以立即选购、接纳捐助、接纳项目投资入股投资、建造及其抵账等各种各样方式获得不动产房产,不包含房产开发公司自主开发设计的房地产公司。
2、出让别的不动产房产增值税
除个人转让其选购的房屋外,依照下列要求交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出让其获得(可含建造)的不动产房产,以获得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不动产房产购买现价或是获得不动产房产时的作价后的账户余额为销售总额,依照5%的增值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一般纳税人出让其建造的不动产房产,以获得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总额,依照5%的增值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增值税税金计算
(1)个体户出让其获得的不动产房产,区别下列情况计算并向不动产房产所在区域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预缴税款,再向组织所在区域负责人国税局行政机关纳税申报:
①以出让不动产房产获得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做为预缴税款计算根据的,计算方法为:
应预缴税款=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②以出让不动产房产获得的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扣减不动产房产购买现价或是获得不动产房产时的作价后的账户余额做为预缴税款计算根据的,计算方法为:
应预缴税款=(所有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房产购买现价或是获得不动产房产时的作价)÷(1+5%)×5%
(2)别的个人转让其获得的不动产房产,依照所述要求的计算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向不动产房产所在区域负责人地税局行政机关纳税申报。
捷税宝为大伙儿梳理的厦门房产买卖增值税计算方式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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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的到期日应按不同的约定方式来确定。如约定按日计算,则应以足日为准,在其计算时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
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收入的3%,附加税:增值税的11%为0.33%,个人所得税:收入的0.5-3.5%。合计不超过7%。
理论上是要的,但愿登记表在到2018年3月31日有效,在此期间若有相关变更,办理后直接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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