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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当中的各项税务同样是人们关心的一个话题,如果不能将税务上面的事情解决清楚是会影响到企业运营的,具体发出商品增值税要确认收入吗?这一问题来听听专业人员是怎么说的吧。
发出商品增值税要确认收入吗?
根据规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动的时候,为收取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根据这个票据当中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增值税上面的确认和缴纳工作。
因此,公司发出商品时不需要进行确认收入,等到对方的代销清单、全部或部分货款收到的当天再确认收入并完成增值税缴纳。另外,注意代销货物发出的一百八十天内仍然没有收到代销清单或货款的,应该在货物发出的一百八十天的当天进行增值税缴纳,这个时间上面的限制是不能出错的。
发出商品是否确认收入跟销售结算方式是有关的,只有区分出销售结算方式才能进行发出商品确认收入工作。
发出商品当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缴纳义粤发生时间就是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根据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来进行货物销售的,不管货物有没有发出都以收到销售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货款凭据的当天为主。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的方式来进行销售货物的,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就是增值税缴纳的时候。
采取赊销、分期收款方式来进行销售货物的,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进行增值税缴纳,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上面没有约定日期的,货物发出的当天进行增值税缴纳。
发出商品当中票据没有收到需要做确认收入吗?
发出商品当中的票据是一个关键性的存在,大多情况下都是以票据来进行确认收入的,但如果没有票据的话还能以合同内容、双方约定以及当场销售情况为主来进行确认收入,具体的内容上面已经根据发出商品增值税要确认收入吗这一问题做出了总结。
发出商品增值税要确认收入吗的答案已经向大家说明,人们在发出商品的增值税缴纳当中还有更多专业性内容是需要进行学习的,这样才能在交易过程当中面对不同困难给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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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服务费,纳税人也要注意及时取得扣除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相关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建立资金流向风险监控平台,可以从税务系统内外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强税务系统内部的协作,扩大协查范围,对承兑汇票、特定资金流向的查询,可委托银行账户开户行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作取证,提高取证效率,降低取证成本;另一方面,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银保监会、各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建立银行查询协作平台。对企业账户中多进多出、循环转账、集中大额支付等有明显资金回流特征的业务往来进行风险预警,在实现对可疑资金流向坐地查询的基础上,把通过资金回流伪造支付记录这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手段遏制在萌芽阶段。除此之外,在检查过程中,当面对类似疑难案件时,检查人员一定要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和穷追不舍的勇气,不放过蛛丝马迹,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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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于一些专业名词的了解总是过于浅薄的,尤其是企业经营当中有很多人都关注利润上面的问题反而忘记了各种专业性操作与企业生存息息相关,下面来跟着我们看看发出商品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吧。发出商品的处理方式在发出商品的处理方法当中要考虑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和满足收入确定条件两种情况,根据实的情况做出判断。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按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来借记本科目并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当中。发出商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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