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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税务处理,目前各地政策规定不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第四条关于通用机打发票的作废、红字冲减问题规定:
1.通用机打发票因发票损毁、丢失、开具错误等需要作废的,除在实物发票上注明作废外,还需在《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中做作废处理并在备注项中标明作废原因。对于丢失发票的还应向税务机关及时报告接受税务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河南地区丢失能用机打发票可以作废重开,但应向税务机关及时报告接受处理。以下其他地区可以经税务机关审验后以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以下地方规定供参考: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四、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帐,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
第十七条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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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要的,但愿登记表在到2018年3月31日有效,在此期间若有相关变更,办理后直接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不行,被吊销后你会上工商和税务机关的黑名单,工商一般3年自动解除,税务必须缴纳罚款后才能解除。.
原始凭证遗失处理方法如下所示:1、发票:应到出票单位财务部门复印其存根联,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印章;2、银行回单:可以到银行会计部门复印其底联,并加盖银行结算帐。
2017年我们根据市场重新调整目前捷税宝第一年的价格为9999元,其中包括政府性、银行性规费以及我们第一年的服务费,以后我们每年只收取代理记账、开具发票、汇算清缴以及年检的服务费大概每月500元左右的服务费。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公司为所属分公司的建筑项目购买货物、服务支付货款或银行承兑,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国税函〔2006〕1211号规定,对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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